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衡阳市国土资源局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咨询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本局紧紧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服务质量的总要求,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完善工作机制,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社会公众的期待,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在过去一年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完善了工作机制,加强了配合力度。
三、公开方式以及内容不断拓展
为了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力度,我们对门户网站进行了优化,改版后的网站新增加了征地信息专栏等政务信息的公开,还强化了网上业务办理情况的查询。信息的公开除了在本局门户网站以外,还在衡阳党政门户网地方同时公开。
四、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总体情况
我局网站2015年度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包括:政务公开、办事服务、国土业务、政民互动等4个一级栏目,组织机构、新闻动态、公示公告、地价信息、在线查询、信访投诉等33个二级栏目)共计76855条。其中,政务公开703条,办事服务75909条,国土业务34条,政民互动209条。
根据广大市民反映的情况和需求,我局在新的门户网站的政民互动栏目下,设置政务咨询、网上咨询、信访投诉等二级栏目,2015年共回复在线咨询162条、在线投诉59条。我局历来重视事关民生的重点领域公开,2015年度在重点领域方面公开用地批复文件20条,征地告知书18条,一书四方案18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深入。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因此,需要进一步组织大家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管理人员网络。2015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对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组织系统内相互交流、探讨,切实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网上填报内容还有待规范、及时,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部公开或时间上有所滞后。今后个别子栏目内容有待搜集开发,各个环节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局今后将积极挖掘和推广信息公开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不断改善优化网站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六、附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 |
|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7685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737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34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一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06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 |
|
(一)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意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一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4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2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6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5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2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2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2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2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2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3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3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