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衡阳市城建档案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比选人为衡阳市城建档案馆、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中心,比选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衡阳市城建档案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衡阳市城建档案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2比选内容:衡阳市城建档案馆物业管理服务
2.3服务地点:衡阳市城建档案馆
2.4 比选范围:衡阳市城建档案馆物业管理服务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3.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5、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于2023年7月3日起至2023年7月7日止(节假日不休息),每天上午9:00时到11:00时,下午3:00时到5: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衡阳市城建档案馆(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紫云北街7号)获取比选文件,携带以下资料:(1)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证明、(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约介入诉讼,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以上所有资料需加盖参选单位公章并扫描。
4.2凡资料不全、参选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获取时间者将被拒绝。
4.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布方式。
5.参选保证金
参选保证金的金额为: 无。
6.资格审查及比选办法:详见比选文件
7.参选文件的递交
7.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7月7日及比选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上午 9:30分,地点为衡阳市城建档案馆。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衡阳市城建档案馆(/zjw/dag/index.html)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9.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衡阳市城建档案馆、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中心
地 址: 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紫云北街7号
邮 编: 421001
联 系 人: 肖女士
电 话:0734-818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