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衡阳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通过一批人事任免名单。
具体名单如下
接受:
谭丽霞辞去衡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报衡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任命:
谢振华为衡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宋宁生的衡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李国锋为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陈慧为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刘娟凤为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
廖玲玲为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保护审判庭庭长;
梁晓亮为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
免去:
匡梓精的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国锋的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刘娟凤的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保护审判庭庭长职务;
梁晓亮的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周文慧的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伟的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副庭长职务。
批准:
廖雪森辞去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任命:
廖雪森为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左才轩的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黄亚丽的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海涛的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黄大海的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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