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全市禁燃禁放工作成效,1月19日,常宁正式启动2025年禁燃禁放联合执法行动。
宣传车辆沿着城内的重点道路反复播放“禁燃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宣传标语,进一步提升广大市民知晓率和参与率。
根据有关规定,除夕、春节假期(正月初一至正月初七)和元宵节的每天早上8:00至晚上12:00,市民可以在南门湖环路南段(虎溪路东侧)、宜水湾广场、合兴新城广场(合兴新城售楼部处)3处指定区域燃放烟花(不得燃放爆竹)。在非指定燃放地点和非规定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将予以严格查处。
常宁市将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进一步加强宣传和日常巡查,严格执法,确保禁燃禁放工作持续推进,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
市政协副主席张静扬参加。(王玲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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