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调解”,提升为民纾困的速度和温度
近日,衡山县司法局受理了一件涉及社保补缴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人员积极践行“复议为民”的工作理念,立即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查明该案处于社保缴纳新旧政策的衔接适用期,申请人因此未能及时办理社保补缴。
在查明案情的基础上,衡山县司法局召开听取意见会议,特邀县检察院检察官全程参会,打好“复议+调解”的组合拳,联合高效化解行政争议。在化解争议的过程中,行政复议人员以“普法与调解同推进”的工作模式对新政策进行释明。经过沟通协调,被申请人与用人单位表态承诺积极解决问题,由于补缴涉及到前置业务办理,被申请人现场接收了申请人的办理材料,切实高效落实新政策,以最快的速度补上申请人社保断缴的缺口,该行政争议得到了圆满解决。事后申请人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程序终止。
社保缴纳牵系老百姓日常生活,关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该案的妥善解决,顺利实现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充分保障了申请人的切身权益,全面提升了用复议调解化解行政争议的速度与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