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公 告
第5号
衡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现将选举结果公布如下: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经伟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衡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 一 次 会 议 主 席 团
2017年1月8日
张经伟同志简介
张经伟,男,汉族,1965年5月生,大学文化,湖南省新化县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1981.09-1987.07 中山医科大学法医专业学生
1987.07-1988.07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干部
1988.07-1991.02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
1991.02-1994.12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科级助审员
1994.12-1999.05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正科级助审员
(其间:1995.11-1996.11 在临武县花塘乡农科村参加扶贫锻炼;1997.03-1997.07 参加省直党校中青班学习)
1999.05-2001.11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副处长、副处级审判员
(其间:2001.02-2001.07 参加国防科大领导干部系统工程学习班)
2001.11-2005.07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处长、正处级审判员
2005.07-2007.09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装备技术处处长、正处级审判员
2007.09-2012.12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装备技术处处长、司法技术辅助办公室主任
(其间:2010.02-2012.01 在益阳市沅江市挂职锻炼任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
2012.12-2014.03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厅级干部、司法装备技术处处长、审判员
2014.03-2014.12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厅级干部、审判员
2014.12-2015.01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
2015.01-2015.02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院长候选人
2015.02-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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