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救助处发布时间:2018-07-16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下发的《 2018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衡阳市委、市政府下发的《衡阳市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2018年6月经市长办公会议研究议定:将城市低保标准由420元/月提高到480元/月;县市和城区农村低保由260元/月分别提高到320元/月和480元/月,城区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新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全市城市低保1-5月份累计发放10918.41万元,累计保障319421人次,月人均救助水平343.79元,高出目标考核指标23.79元。农村低保1-5月累计发放11557.75万元,累计保障637113人次,月人均救助水平181.4元,高出目标考核指标11.4元。1-5月重点民生实事考核指标全部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