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6-02-22
市科技局是市政府管理全市科技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科技进步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贯彻实施国家和省科技发展宏观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牵头拟订全市科技发展规划,确定全市科技发展的战略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拟订有关科技发展的政策建议,并监督实施;参与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跨部门、多学科的综合性项目的论证与决策。下辖市地震局(副处级,独立预算单位)、市科技信息研究所(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科技服务开发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科技局部门现有在编在岗干部职工73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57人。
2016年科技局部门预算收支概况作如下说明:1.收入项目:一般预算拨款1344.1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344.17万元;上级主管部门(单位)补助176.57万元;上级财政补助30.85万元,其他收入114.68万元。本年收入合计为1666.27万元;2.支出项目:科学技术支出953.55万元,其中科学技术管理事务938.55万元,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91万元;地震事务支出133.68万元,其中地震行政运行90.68万元,地震监测4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5.63万元;知识产权事务支出407.5万元,其中专利试点和产业化推进400万元,专利审批4.5万元,知识产权宏观管理3万元。本年支出合计为1666.27万元。
市科技局部门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9.9万元,较2015年增加的原因是机构改革知识产权局的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