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指导局所属单位干部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劳动工资、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有关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承办全市水利系统专业技术干部的职称评聘和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承办水利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应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