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衡阳市市直及部分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现就2022年度衡阳市市直及部分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结构化面试
1.面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星期六)、3月19日(星期日)。
2.面试地点:衡阳开放大学南校区(原衡阳市广播电视大学),地址:衡阳市蒸湘区衡祁路98号。
3.面试对象:根据《2022年衡阳市市直及部分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试人员即为面试对象,共有293 名考生参加结构化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分组情况见附件1、附件2)。
4.面试形式:岗位代码类码为A、B、C、D、E、F、G 、H,以及岗位代码为I06、I07、I08、I10、I11、I12、I13的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
5.面试要求:考生须携带本人《2022年衡阳市市直及部分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准考证》(报考岗位类别代码为I类的除外)、有效身份证明(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带照片并具有公安机关盖章的户籍证明)按面试公告的安排要求在面试当天上午7:30前进入衡阳开放大学南校区(原衡阳市广播电视大学)考点。超过时间未到达规定考点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二、非结构化面试(试讲)
报考岗位代码为I01、I02、I03、I04、I05岗位的面试方式为试讲,试讲时间、地点及具体事项另行公告。
三、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目)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作为体检对象。若无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目)形成有效竞争者,则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作为体检对象。面试评分结束后不予替补。
四、成绩合成与综合排名
1.成绩合成。
岗位类别代码为A、B、C、D、E、F、G、H类的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岗位类别代码为I类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第四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
2.综合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如综合成绩相同,岗位类别为A、B、C、D、E、F、G、H类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岗位类别为I类的按面试评委评分未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确定排序。
五、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应遵守考场封闭管理规定。严禁携带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进入候考室。进入候考室前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及其他智能穿戴设备并交相关工作人员,面试结束取回,离开考点才能开启。
2.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考生不得交换抽签顺序号,不得向他人透露抽签顺序号信息。
3.考生应服从统一管理,文明候考。不大声喧哗,不破坏卫生,不在场内抽烟和嚼槟榔,不擅自离开候考室,特殊情况需经工作人员同意并陪同前往。
4.考生应遵守面试纪律,文明应考。不穿有职业特征的服装,不携带考试无关物品、不佩戴手表、首饰等有特殊标志的饰品进入面试考场。面试过程中,不在题签上做任何标记,不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毕业学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5.面试结束后,不得带走或损毁面试题签。到指定地点等候本人面试成绩,须保持安静,不得泄露面试试题信息。得到成绩后须立即离场,不在考点内逗留。
6.不得做违反考试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事情。
以上规定,如果违反,视情节轻重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宣布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进行处理。
六、部分岗位核减情况
因资格复审环节中报考岗位代码为A047且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自愿放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环节中报考岗位代码为 A60且入围体能测试的考生体能测试均没有达标,根据《2022年衡阳市市直及部分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决定取消A047、A60岗位招聘计划数。
附件1:2022年度衡阳市直及部分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分组名单(2023年3月18日)
附件2:2022年度衡阳市直及部分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分组名单(2023年3月19日)
衡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