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二、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三、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主席令第65号,2012年12月28日予以修改)第五十七条;
(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6月2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二条、第三条。
四、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五、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六、办理条件:
(一)劳务派遣单位仍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七、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
2.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3.办公设施设备,管理系统清单;(填写必须真实、齐全,法人或填报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劳务派遣合同(范本);
5.授权委托书;
6.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和照片(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加盖公章);
7.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8.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必须是具备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上年度审计报告);
9.公司章程;
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信息(携带原件);
11.其他所需附件资料。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材料。
办理程序:
(一)受理:1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
(二)审核:10个工作日
审查资料是否符合要求,现场核查场地是否符合要求;
(三)审批:3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符合要求;
(四)办结:1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由政务窗口统一出件。
九、是否收费:否
十、收费依据:无
十一、收费标准:无
十二、申请地点:衡阳市蒸湘区西二环路13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十三、咨询电话:0734-8867091
十四、投诉电话:0734-8867237
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