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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单位
负责拟订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和落实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指导监督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开展业务。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稽核工作。负责拟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运行评估指标和预警方案,定期分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运行情况,对制度运行进行监控。督促指导县市区处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办公电话:0734-2896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