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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单位
组织开展技工学校教育。指导实施职业技能培训。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制度,核发《职业资格证书》。负责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及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技校系列职称评审工作。
联系电话:0734-8867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