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三公”等经费预算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名词解释
五、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六、公开表格附件
一、 部门职能职责
1. 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2. 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做好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3. 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组织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向上级争取资金情况,对财政或其他部门划拨到监管企业的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
4. 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处理管理,负责规范和发展国有企业产权交易市场,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参控股企业国有股权的管理。
5. 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指导所监管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与产权(股权)招商引资与资本合作,加强与中央企业、省属企业的对接合作,负责归口组织协调全市与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对接合作工作。
6. 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的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7. 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和财务总监,负责监事会和财务总监的日常管理工作。
8. 指导、监督全市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工作。
9. 对县市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10. 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现有科处室12个,在职人员38人,退休人员8人,属市一级预算单位。下设0个副处级、0个正科级直属单位,其中0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我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本单位一个预算单位。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衡阳市国资委机关。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为机关运行及项目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882.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82.18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88.83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相应增加;增加驻市国资委纪检组专项经费27.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882.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4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4.7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01.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2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88.83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相应增加;增加驻市国资委纪检组专项经费27.6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729.5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52.60万元。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882.18万元,比上年增加88.83万元,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增加61.2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7.6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9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92.77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7.8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办公费和印刷费增加。
(四)政府采购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529.04平方米;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882.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9.58万元,项目支出152.60万元。
(七)“三公”等经费预算: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会议费预算数10.54万元、培训费预算数4.19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4万元,比上年减少5万元,减少26.32%。其中:
1.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上年减少5万元,减少33.33%,主要是公务接待人数和批次减少;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与上年相同;
3.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
2019年会议费预算数10.54万元,比上年减少0.28万元,减少2.5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预算数4.19万元,比上年减少3.60万元,减少46.2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4.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经济科目)
表七:一般预算基本支出(政府经济科目)
表八:政府性基金表
表九:三公经费预算表
七、公开表格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