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交警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交警支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交警支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交警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维护城乡道路交通秩序,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2.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的评估,参与市区大型建设项目交通影响的评价;
3.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道路交通警(保)卫工作,参与处置道路上的重大突发事件;
4.负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协助维护全市道路治安秩序,在有效控制范围内履行发案防控、嫌疑人盘查的有关工作;
5.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客运车辆、货运车辆、城市出租车、公共汽车、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校车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发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
6.负责全市机动车注册登记、牌证的发放;
7.负责驾驶人考试、驾驶证发放以及驾驶人的管理;
8.负责监督全市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工作;
9.参与拟订全市城市建设、城乡道路和安全设施规划以及城市出租车、公共汽车等营运车辆发展规划;
10.负责全市交通管理科学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应用;
11.负责市级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12.协助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管理县(市)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领导班子;
13. 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交警支队属于全额拨款、财政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副处级行政单位,内设23个正科级单位,其中13个职能科室,1个车辆检测管理所、1个驾驶员管理所、1个车辆管理所、4个直属大队、4个城区大队。其账务收支由支队后勤装备科统一核算。主要担负着衡阳市32400公里道路、68余万辆机动车和100万多名驾驶人的交通安全管理任务,平均每个民警要担负35.3公里道路、742台机动车和1090名驾驶员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交警支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收入决算表
3、
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
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交警支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总收入为21838.44万元,2016年总收入为20524.54万元,2017年比2016年增加1313.90万元,增加比例为6.40%。
2017年总支出为20519.97万元,2016年总支出为18136.01万元,2017年比2016年增加2383.96万元,增加比例为13.14%。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总收入为21838.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21835.24万元,占总收入的99.98%;其他收入为3.20万元,占总收入的0.02%。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总支出为20519.9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9890.33万元,占总支出的96.9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96万元,占总支出的0.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1.68万元,占总支出的2.74%。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为21835.24万元,比2016年20452.23万元增加1383.01万元,增加比例为6.76%;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为20516.77万元,比2016年18063.69万元增加2453.08万元,增加比例为13.58%。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本年支出数为20516.77万元,与上年决算数17834.9万元比较,增加2681.87万元,增长比例为15.0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决算数中,公共安全支出为19887.13万元,占总支出的96.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561.68万元,占总支出的2.7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为67.96万元,占总支出的0.33%。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715.55万元,其中:工资性福利支出为10579.97万元,占总基本支出的71.90%;为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1299.85万元,占总基本支出的8.83%;商品服务性支出为2835.73万元,占总基本支出的19.27%。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 147.45 万元。公务车及执勤执法用车保有辆226辆,公务接待批次约70次,公务接待人员约600人。比2017年公开的部门预算数188.06万减少40.61 万元。分项为:公务接待费支出3.55 万元,比预算的41.46万元减少37.91万元,降低 91.44 %。减少原因为:严格接待标准、减少接待次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43.90万元,比预算的146.6 万元,减少了2.7万,下降了1.84%。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费用,目标逐年下降支出。
2017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比2016年“三公经费”155 .86万元减少8.41万元,降低了5.39%。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8.54万元,降低了70.6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0.13万元,降低了0.09%。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车辆基本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我支队共有车辆22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8 辆、交通事故勘察指挥车1 辆、交通事故勘察车8台,考试用车73台,警用摩托车96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0.72 万元,比2016 年1759.85万元减少89.13 万元,降低)5.0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
(三)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支队党委对部门整体支出的预算执行高度重视,一是大力提倡勤俭节约,坚持把有限的经费用在疏堵保畅、维护稳定、打击犯罪上;二是坚持党委管理财务,多次开会研究财务工作;三是严格财经纪律,严格财务制度,做到年初有预算,每季有小结,年终有总结;四是严格审批程序,坚持财务开支一支笔。这些措施,较好地保证了财务开支和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安全有效。
2017年,支队严格按市财政的批复执行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一般公务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标准内;调整了预算结构,增强了重点工作经费保障能力;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资金使用效率有效提升;强化专项资金管理等制度建设,财务管理水平稳步提高。一是严格落实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收支,明确支出审批权限,严格执行财务会审制度,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优先保障基层队伍的经费开支,保证警力下沉、经费下沉。二是完善《车辆管理规定》、《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固定资产及装备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财务管理制度,业务装备按标准、按规划配置,国有资产执行政府采购、资产登记手续,提高了财务管理的精细化,确保了经费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规范性。三是专款专用,转移支付资金实行单独核算,坚持每月汇总项目建设和经费执行进度,准确掌握资金的执行情况。按照“突出重点、倾斜基层、专项专用”的原则。装备配置上,重点配置指挥通信装备,以增强公安交警快速反应的能力;重点配置执勤执法的单警装备,以提高一线民警的执法能力和防护水平。业务装备全年按标准、按规划及时足额采购,依托公安部装备管理信息系统和财政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资产装备的信息化管理,做到了业务装备采购手续齐全、台账清楚、账实相符,资产登记、保管维护到位。四是压缩行政性经费开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开展了办公用房、 “三公”经费使用、公务用车改革检查,实现了 “三公”经费全面公开,严格车辆用油管理,严格执行招待费开支范围、开支标准的有关规定,不搞超规格接待;严格控制陪餐人数,禁止用公款相互吃请。全支队财务运行情况定期向支队党委汇报。经费全部按规定管理使用、保障单位工作日常正常运转,确保各项交警工作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