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受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驾驶培训机构的考试申请流程
一、事项名称:暂停受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驾驶培训机构的考试申请
二、事项类型:其他职权
三、办理对象:驾驶培训机构
四、办理依据: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湘公交通(2009)29号文件
五、法定期限:无
六、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七、办理条件:驾校有舞弊和贿考行为
八、申请材料:无需申请
九、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决定
1、岗位责任人:驾管所
2、岗位职责与权限:
根据驾校违反规定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和贿考的问题,停止受理该驾校报考申请一个月。情况较严重的,停止受理该驾校报考申请三个月,并建议交通部门对驾校进行停业整顿。
3、时限:即时
十、是否收费:否
十一、收费依据:否
十二、收费标准:否
十三、申请地点:衡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事大厅
十四、咨询电话:0734-8828991
十五、投诉电话:0734-8969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