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企业聘用机动车驾驶人备案项目流程
一、事项名称:道路运输企业聘用机动车驾驶人备案
二、事项类型:即办件
三、办理对象:道路运输企业聘用的机动车驾驶人
四、办理依据:
1、公安部第139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一条;2、《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四十四条。
五、法定期限:1个工作日
六、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七、办理条件:不具备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被扣押、拘留、暂扣、注销、吊销、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情形。
八、申请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原件。
2、身份证的复印件。
3、从业单位出具的证明。
九、审批程序:受理、审核、决定
1、岗位责任人:受理人
2、岗位职责与权限:
(1)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需要补正材料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2)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办理;
(3)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办理,将其申请材料退回,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3、时限:1个工作日
十、是否收费: 否
十一、收费依据:无需收费
十二、收费标准:无需收费
十三、申请地点: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窗口
十四、咨询电话:0734-96588
十五、投诉电话:0734-8969200
十六、审批流程图:
1、受理窗口审核资料,录入相关信息。
2、登记审核岗审核资料办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