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2 来源:
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中心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信息、会务、信访维稳、公务接待等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热线工单受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负责中心和所属单位党建、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宣传教育、年度考核、文明单位创建、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等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负责公路行业政策法规宣传和普法工作负责中心法律事务,协助公路行政诉讼和公路赔偿补偿案件审核的相关工作。
(四)计划统计科。协助编制全市公路建设养护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公路建设养护统计、农村公路基础数据和电子地图更新、公路交通运行情况调查统计等工作。
(五)工程建设科。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省干线公路的新建,改建工作。负责公路建设市场监管相关事务性工作。
(六)干线公路科。参与拟订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相关政策和规划、计划,负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路况监测及养护技术指导。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包括大中修、灾害防治、灾毁重建、安全防护工程等)。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公路绿化工作。负责公路养护市场监管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公路交通战备业务工作。
(七)农村公路科。参与拟订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相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养护业务指导、路况监测评定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包括农村公路大中修、灾害防治、灾毁重建、安全防护工程等)。
(八)桥梁隧道科。参与拟订全市公路桥梁、隧道养护和改造相关政策和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大中桥拆除重建、隧道改造和农村公路大桥改造工程的设计审查工作。协助全市公路桥梁、隧道改造工程项目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工作。负责全市桥梁、隧道养护工程技术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九)质量监督科。负责全市公路建设养护系统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的日常监督与指导,协助检查与考评工作。
(十)安全监督科。负责全市公路建设养护系统安全生产的监督与指导,协助检查与考评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教育与宣传工作。负责所属单位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上级安监部门对较大(含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公路应急管理工作。
(十一)科教信息科(市公路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公路路网监测和公路突发事件预报、预警工作。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报告公路路网运行情况,向社会发布公路运行信息负责中心和所属单位电子政务、信息化和大数据建设、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公路行业科技创新及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全市公路行业的标准、计量、环保和科技信息工作。负责公路科技教育、科研成果申报工作。
(十二)财务科。负责中心财务收支预决算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中心财务收支的日常管理。负责所属单位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负责工程建设资金拨付及监督使用。
(十三)审计科。负责中心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中心基建工程预决算和财务决算等事项的审签。
(十四)后勤保障科。负责中心和所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后勤保障服务、物业管理、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五)机关党委。负责中心机关的党群工作。
(十六)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负责中心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