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负责区域内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
拟订民办教育的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规定。
承担全市民办教育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民办学校的分类登记、名称规范和校长调整的管理工作,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
做好民办学校设置前期调查研究,现场踏勘及延伸服务工作。
牵头组织对民办学校的考核、财务资产监督及年度办学情况检查评价工作。
负责民办教育机构的有关招生简章的审核工作。
指导民办教育机构的校园校舍、图书馆(室)、教育技术装备和师资队伍等方面的建设。
协调处理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共同性矛盾和问题。
指导县(市)区的民办教育管理工作。
二、科室负责人
凌建军
三、联系电话
0734-881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