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规划和指导中小学师资培训工作,组织和实施教师上岗前培训和教师的学历培训及继续教育(含信息技术、基础教育新课程、新大纲培训、考试)等工作。
负责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
负责市级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的认定、培养和考核工作。
负责教育系统中小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其他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指导各级教师进修院校(教师培训中心)工作。
负责师范类教育培养的业务工作。
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学校的教师队伍培训工作。
承办市政府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统筹管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
拟定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普通话推广和规范汉字推行工作。
组织开展语言文字宣传和检查评估。
二、科室负责人
陈艳妮
三、联系电话
0734-8811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