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决策前,要主动接受监督,由重大事项提出或执行科室填写报备登记表,连同相关材料报驻局纪检监察组备案。驻局纪检监察组根据职责权限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决策执行到位”。今年9月,市教育局把这些规定写入了修改完善后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及议事规则》。
近年来,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在日常监督中发现,市教育系统部分单位(学校)存在“三重一大”事项研究论证不充分、决策程序不规范、执行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存在较大的廉政风险。今年该组把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作为重点,通过指导完善制度、实施规范报备、开展专项督查、督促整改落实等全周期的监督,督促市教育局及局直单位(学校)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切实做到决策民主规范科学、廉洁规范用权。
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完善制度。早在5月份,该组就下发通知,要求局直各单位(学校)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党组织议事规则,健全决策程序,结合实际界定“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和标准,建立年度“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和台账。9月份,督促市教育局党组修改完善出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及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规范会前准备、集体决策、会后执行等决策程序,以及严明议事纪律、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要求。目前,局机关及39个局直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已基本建立完善,做到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实施规范报备,防范廉政风险。对市教育局及局直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实施“三个一”规范备案,即局机关重要事项一事一报备、局直单位决策及执行情况一季度一报备、紧急事项第一时间报备。报备表上要写明事项内容,还要提出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分管局领导签字,强化“一岗双责”责任。自10月份实施报备制度以来,局机关共报告重大事项9件,涉及各类专项经费680多万元。该组对备案事项进行分析研判、廉政把关,对典型性、普遍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必要时现场核查。各部门自觉接受、主动配合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执行落地。10月底,该组抽调人员力量,分成5个检查组,对39个单位(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大部分单位相关制度健全、决策程序规范、台账资料翔实,但也存在着部分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概念仍不够清晰、内容不够具体、执行不够规范、记录不够详实、监督缺位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各检查组除现场交换意见、进行指导外,还将情况汇总上来,由驻局纪检组下发检查情况通报,对发现的问题清单式、点对点反馈,要求限期整改,并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制度执行落地。“本次检查发现了问题、也发现了亮点,传导了压力,宣传了政策。下一步,我们会将一些单位(学校)成熟完善的制度、工作方法进行推广,统一报备模式,促进市教育系统各单位“三重一大”决策规范化、精细化,提高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该组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