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评审中心???发布时间:2023-06-08
为进一步严格财政评审工作纪律,规范财政评审行为,提升财政评审服务水平,增强财政评审公信力,6月8日,衡阳市财政投资评审服务中心出台《衡阳市财政评审“十严禁”工作纪律》,让财经工作纪律成为刚性约束和不可逾越的高压线。
“十严禁”包括:一、严禁在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应予披露的情况;二、严禁在评审工作中推诿扯皮、拖延评审进度,不作为、乱作为;三、严禁接受项目单位或者项目利益相关方赠送的红包、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商业预付卡等;四、严禁在项目单位或者项目利益相关方报销任何费用或接受各种名义补助;五、严禁参加项目单位或者项目利益相关方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健身等活动;六、严禁与项目单位或者项目利益相关方串通,干预正常评审工作,损害公共利益;七、严禁泄露工作秘密,利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八、严禁利用工作时间及单位自身便利的条件从事第二职业或者在相关单位入股分红;九、严禁向项目单位或者项目利益相关方推销商品、介绍业务、推荐亲友工作或者提出任何与评审无关的要求;十、严禁借助评审工作的便利,从事其他任何违法违规违纪活动。
下一步,衡阳市财政投资评审服务中心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违反“十严禁”工作纪律的,一律严肃查处。同时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提高评审效率,为加快项目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雷速体育,雷速直播印发《衡阳市财政评审“十严禁”工作纪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