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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 ? | 省汽配厂内即南岳电控内家属房33栋东头301室(即靠科技大楼那头)阳台顶上梁开裂严重 | ? |
信件内容 | ? | 局领导: 你们好!我是省汽配厂内科技大楼旁边即33栋家属房301室住户(即靠科技楼那头)。 大约二十三四年前厂里分给我们这套房,当时分给我们时阳台扶手和顶上的梁就开裂了,因为这个原因,我们不敢封闭阳台,也不敢在阳台上打晾衣杆,怕到时出问题了说是我们对阳台进行了装修。后来开裂越来越严重,以致经常掉水泥块下来,由于是三楼,担心水泥块掉下来伤着人,多年前(应该有十多年了吗)对上班过路的领导口头反应过,也曾去后勤处反应过,最后没处理,不了了之。我只好把松动的水泥块掰掉了。听说早几天又掉水泥块了。这个梁开裂,我认为我们没有责任。且这个梁是外墙,承托的是楼上的阳台。我们也无法时刻盯着看什么时候掉东西下来。希望领导本着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的安全理念进行维修为盼,且请及时出示提示牌,提醒他人危险之地,请绕行。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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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编号 | ? | 2023123086513 | 处理状态 | ? | 已处理 | ? |
提交时间 | ? | 2023年12月30日 | ? |
答复单位 | ? | 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答复时间 | ? | 2024年01月02日 | ? |
答复内容 | ? | 相关咨询问题不属我局职能范围内,建议咨询住建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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