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对企业实施行政许可审查,审查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审查期自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5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34—2880109
通讯地址:衡阳市高新区曙光路21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邮政编码:421001
电子邮件:3098255801@qq.com
详细信息:
1、企业名称:衡阳宜之康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2、经营方式:单体零售企业
3、认证经营范围:生物制品(不含细胞治疗类生物制品)、中成药、化学药、胰岛素、(不含冷藏药品、不含冷冻药品)、(以上经营范围不包括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
4、经营地址:衡阳市高新区花园路7号124室
5、企业负责人:陈辉燕
6、质量负责人:陈辉燕
7、仓库地址:无
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