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咨询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十一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度,我局积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湖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精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按照衡阳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雷速体育,雷速直播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任务及分工的安排,积极落实上传相关业务范围内的规范性文件及表格。在各相关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为广大民众提供了一个了解我局职能作用的窗口和掌握相关业务办理流程的平台,有力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化的实现,大大增加了行政职能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具体做法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领导高度重视,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由市局新闻宣传科负责市政府电政办负责党政门户网政务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各科室确定一名信息员,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的信息报送工作。
(二)、建立健全制度
一是建立并坚决贯彻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年度报告制度、首问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二是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对公开的信息要求由科室负责人、主管局长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三是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我局要求公开的信息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明确规定了各科室每月上报信息的时限和数量,确保了网上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四是加强工作考核,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效率效能百分考核,并认真组织考核,落实奖惩。五是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接受人大、政协、监察部门和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监督检查。
(三)、充分发挥各种公开载体作用
我局在做党政门户网信息内容保障的同时,还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升级我局政务网,充分发挥各种公开载体的功能,让公开范围最大化。并充分利用公开栏、手机微信、手机APP等公开载体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在市党政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食品药品监管栏目中共发布信息433条,其中专项行动45条,政策文件17条,消费警示11条,食品药品监管360条;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上公开的栏目有工作机构、工作进展、通知公告、法规文件、规划计划、统计数据、人事信息、业务工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应急管理,共公开信息125条。在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818条;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主动公开47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我局信息公开的主要网站有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 衡阳党政门户网、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2015年,我局创建了“衡阳食品药品监管”手机微信公众号,及时将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在公众号中发布。
3、除以上渠道外,我局还通过报刊、电视电台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主要报刊包括《中国医药报》、《中国食品安全报》、《湖南日报》、《衡阳日报》、《衡阳晚报》等,主要电视台包括衡阳电视台、衡阳都市频道、衡阳生活频道、湖南经视等。
三、回应解读情况
(一)2015年度,本局回应互联网舆情6次,均已妥善处理。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8月6日,市食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颜昌正做客市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访谈节目,就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新《食品安全法》、餐饮店经营许可、农产品销售、保健食品以及化妆品购买等方面的问题,与听众进行了解答。
2、在市党政门户网政策解读栏目中发布法律法规政策解读信息4篇。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无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5年,我局12331热线共接到来人来电咨询、投诉举报1061起,其中投诉举报247起,消费者咨询814起。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度,我局行政复议3起,其中1起撤回,2起调解结案。无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申诉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八、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公开的时效、更新频率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与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针对以上问题,在下一阶段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将:一、从思想上统一认识。提高各单位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通过绩效考核等激励机制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二、加强日常学习与培训。通过日常工作的交流和主动学习,充分认识信息公开渠道的多样化,必要时组织培训,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三、深入群众,切实了解群众所需。通过深入群众,加强对群众需要的了解,从而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内容的实用性,满足广大群众对政府信息了解的需求,真正提高行政事务的透明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四、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梳理提炼本局工作进展、政务动态、领导活动等信息,深入挖掘业务类信息,尽可能以最大范围公布,并按规定及时录入发布在网上;五、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更新频率。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根据工作实际,提高公开信息的更新频率。
九、附表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818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818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58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93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6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4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5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3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3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247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1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